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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谢通祥律师: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阶段可能保命的情形[2013-03-02]北京谢通祥律师手机 18601029888 1、死刑复核阶段聘请的辩护律师根据参阅一二审案卷材料结合认定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出具对被告人有力的死刑复核律师意见书 2、被告人完全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可能存在“抓错人”“判错案”的情况的 3、被害人存在严重过错,被告人属于义愤杀人或具有社会正义行为的 4、认定犯罪的主要证据存在重大疑点的 5、案件社会影响较大,判决结果受媒体干预而判死刑进入死刑复核程序的 6、死刑复核阶段根据现有证据表明对被告人适用死刑不符合人道主义的 7、被告人有自首、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等其他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8、被告人家属积极代为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且达成谅解书并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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