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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阶段辩护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作用[2012-11-18]
死刑复核、死刑辩护专家北京谢通祥律师手机 18601029888
死刑复核、死刑辩护专家北京谢通祥律师提示: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阶段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价值很高、是救被告人一命的最后一次机会也是整个案件的最后一道程序
《关于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确保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若干规定》规定,死刑案件复核期间,被告人的律师提出当面反映意见要求或者提交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有关合议庭应当在工作时间和办公场所接待,并制作笔录附卷。律师提出的书面意见,应当听取并且附卷。据此,律师可以直接约见死刑复核案件的承办法官,递交书面的法律意见、针对案件事实和证据交换对案件的看法。这为死刑复核律师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及当面向法官陈述律师意见提供了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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