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2012-10-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二OO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法释〔2001〕16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沪高法2000117号《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定性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此复
|
| 关于中国律师司法网 | 联系我们 | 加盟我们 | 网站声明 | QQ咨询: 436056579 邮箱:436056579@qq.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京ICP备06059449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