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我们 |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六号楼111北京君树律师事务所
电 话:18601029888 免费律师咨询
QQ 号: 436056579
邮 箱:436056579@qq.com
|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遗产中文物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2012-10-3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遗产中文物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1982年3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1年8月31日(81)京高法字第96号“关于钟仁正遗产如何处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关于继承权问题,我们同意你院第二种意见,即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法律规定,钟仁正五弟钟敬宽应有继承权。钟仁正遗产中的文物处理问题,应依靠当地党委和群众,动员钟敬宽将重要的历史文物和资料捐献给国家,国家给予钟敬宽一定的物质报酬和精神鼓励。如钟敬宽不愿捐献,可参照中共中央〔1971〕12号文件精神和1978年8月24日中共中央批转上海市委《关于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若干政策问题的请示报告》中的有关规定,判决由国家收购,价款列入遗产,由钟敬宽继承。
此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