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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谢通祥律师:死刑复核法律监督新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死刑复核检察厅[2013-03-01]

最高人民检察院死刑复核检察厅简介
  死刑复核程序监督新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死刑复核检察厅”即死刑复核检察工作办公室是为加强死刑复核检察工作,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设立的厅级临时机构,承担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活动的法律监督。   
 
最高人民检察院死刑复核检察厅职责 
  死刑复核检察厅主要职责是:审查死刑复核案件;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对死刑复核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行为的监督;对死刑复核活动中涉嫌职务犯罪行为的查处;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下设综合处和业务处。  
 
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死刑复核检察厅的意义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最高机关,是宪法确定的国家重要机构,在复核死刑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意见,发挥和体现最高检察机关在死刑复核中的作用、地位和职能。  
 
  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死刑复核检察厅是为加强死刑复核检察工作,经院党组研究决定设立的厅级临时机构,其监督死刑复核程序的法律依据是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法律已经对最高法院死刑复核程序给出了具体要求,建议最高法院在公布复核结果的同时公布复核中的更多细节,比如讯问被告人的情况、辩护律师的意见是什么、最高检察院的意见是什么,这些问题都需要最高检察院来监督
 
 死刑涉及国家对公民生杀大权的运用,死刑复核程序无疑是对死刑是否准确适用最终的防线,这道防线如何发挥了作用,应当让公众看得见,这既是民众对司法知情权的需要,也是民众对司法监督的需要。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刑法时取消了13个死刑罪名,在死刑制度改革上迈出了第一步,期待有关方面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实现死刑复核程序的公开透明,此次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死刑复核检察厅对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进行法律监督就已经迈出了死刑复核公开透明的第一步,希望今后死刑复核程序能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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