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谢通祥律师死刑辩护观察(20130804)[2013-08-04]死刑观察-北京死刑辩护律师谢通祥 (2013-08-04) 一、4个月劫杀4路人 泸州2恶徒获死刑 成都商报讯(陈刚 记者 张柄尧)“泸县云锦周边地区,连续多名年轻妇女失踪……作案者一度叫嚣:‘看到哪个有钱就弄上车!’”这是去年年初传播的一条消息。之后,各种传言甚嚣尘上,泸州警方通报称,“2011年12月14日,泸县奇峰一水渠内发现一具男尸,该案引起市县两级警方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侦工作。经查证,死者为泸县人刘某,此案极有可能为抢劫杀人。调查中警方发现,涉嫌该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同时涉嫌泸县近期两名女性失踪案,于是专案组迅速将二人抓获,其后根据嫌疑人交代,警方找到了三具被掩埋的女尸。” 日前,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杨光权、刘连刚短短4个月内连续劫杀4名路人(除3名女子被杀外,还有一名男子遇害),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杨光权之子杨明富也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对于受害人近亲属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予以支持。对于本案,判决书连续用三个“极”字予以形容,“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社会危害性极大” 网易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13/0802/04/958BVU0N00014Q4P.html 二、恶男因琐事出租屋内行凶 杀女友分尸被判死刑 2012年年6月份,来自湖南的一名22岁女子吕秀燕在一天下班后却突然消失。失踪?出走?被害?吕秀燕的弟弟发现姐姐10多天没有和家人联系后,从湖南赶到海口寻找,并向警方报案。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刑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发现吕秀燕的男友为多年前湖南郴州一起故意伤人致死案的在逃嫌犯,有杀害吕秀燕的重大嫌疑。经过长达3个多月的侦查,美兰警方掌握了大量证据,吕秀燕的男友邱昌发不得不供认其杀害女友并抛尸的全过程。昨日,海口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邱昌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中国新闻网:http://www.jx.chinanews.com/2013/0803/494126.html 三、制造贩卖毒品 两人被判死刑 重庆商报讯 7月30日上午,因制售、贩卖毒品而被判处死刑的吴某、薛某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安排下,分别见到了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姐妹,这是他们与亲人的最后诀别。 吴某是重庆人,2006年9月起,伙同他人贩卖毒品氯胺酮。后因嫌贩卖毒品的利润不够大,于2009年8月伙同他人在其位于重庆九龙坡区净慈寺村的家中制造起了毒品。薛某则是一个80后小伙,在2009年初开始与他人共谋制造毒品贩卖牟利。同年8月,薛某勾结上吴某,开始在吴某家中制造毒品。 此外,薛某在2008年就伙同他人采用发放高额工资的方式,陆续纠集数名无业人员,长期在广西南宁贩卖“K粉”,形成以薛某等人为首要分子,数名成员的犯罪集团。 据法院查明,薛某制造毒品氯胺酮33279.22克,运输毒品氯胺酮17075克,贩卖毒品氯胺酮372137.99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且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吴某制造毒品氯胺酮33279.22克、甲基苯丙胺814.79克,贩卖毒品氯胺酮28244.24克、甲基苯丙胺827.87克,其行为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 2011年5月2日,市五中院一审判处薛某、吴某死刑。随着薛某贩毒集团其他成员的相继落网,被起诉、审理终结。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了核准薛某、吴某死刑裁定。 和讯新闻链接:http://news.hexun.com/2013-08-01/156677197.html 四、台一男子性侵18岁少女500余次 被告后杀人报复遭判死刑 人民网8月1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18岁王姓女子控告母亲的许姓同居人性侵她500多次,遭许掐死报复,再用机车煞车线钢丝缠颈,布置成上吊自杀。士林地方法院昨天判处许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士林地院说,57岁的许姓男子1994年曾因强制性交罪被判刑7年8个月,服完刑后未反省,还欺负同居人女儿逞欲,判死刑是回应社会公益价值。 王女遇害前曾企图打电话向生父求救,但电话没通,人就被掐死;王女生父昨天受访,感谢法官考虑到被害家属心境,觉得“判决死刑很合理”。 人民网链接:http://tw.people.com.cn/n/2013/0801/c14657-22404797.html 五、郑州村民拆迁现场撞死4人被判死刑二审开庭 2013年7月3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郑州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大孬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上诉一案。 2012年11月21日,郑州中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刘大孬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令其赔偿16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74282.59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刘大孬不服,提出上诉。 本次庭审中,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刘大孬的辩护人出庭为刘大孬辩护。法庭依照庭审程序,就本案的事实、证据进行法庭调查,双方就案件争议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法庭听取了检察员、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 此案将择期宣判。 新闻回顾 2010年6月1日上午8时许,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南刘庄村村民刘大孬,因对本村拆迁不满,驾驶自家厢式货车阻拦拆迁工作人员进村,在工作人员劝说其离开现场时,刘驾车冲向人群,导致4人死亡、两人重伤、5人轻伤。 六、贩卖毒品30公斤获死刑 与亲人告别后悔已晚 中新网重庆7月31日电 (陈铜 徐艺颖 刘贤)因制造、贩卖毒品罪而被判处死刑的吴某、薛某近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安排下,分别见到了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姐妹,这是他们与亲人的最后诀别。 吴某,重庆人,2006年9月起,伙同他人贩卖毒品氯胺酮。后因嫌贩卖毒品的利润还不够大,于2009年8月干脆伙同他人在其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净慈寺村的家中制造起了毒品。 而薛某,一个80后小伙,在2009年初开始与他人共谋制造毒品贩卖牟利。同年8月,薛某勾结上了吴某,开始在吴某家中制造毒品。 此外,薛某在2008年就伙同他人采用发放高额工资的方式,陆续纠集数名无业人员,长期在广西南宁贩卖“K粉”,形成以薛某等人为首要分子,数名成员的犯罪集团。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薛某制造毒品氯胺酮33279.22克,运输毒品氯胺酮17075克,贩卖毒品氯胺酮372137.99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且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 吴某制造毒品氯胺酮33279.22克、甲基苯丙胺814.79克,贩卖毒品氯胺酮28244.24克、甲基苯丙胺827.87克,其行为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 2011年5月2日,重庆五中院作出一审宣判,判处薛某、吴某死刑。随着薛某贩毒集团其他成员相继被抓捕归案,并起诉、审理终结,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了核准薛某、吴某死刑裁定。 法官说法: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或者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最高可以处以死刑。 中国新闻网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fz/2013/07-31/5108460.shtml 七、鹰潭最大贩卖毒品案一审宣判 主犯被判处死刑 7月23日,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市建市来最大的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吴家南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顾江涛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徐战太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赵雪飞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蔡如龙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中国法院网链接: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07/id/1041958.shtml
|
| 关于中国律师司法网 | 联系我们 | 加盟我们 | 网站声明 | QQ咨询: 436056579 邮箱:436056579@qq.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京ICP备06059449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