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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通祥律师:一名死刑毒贩临刑前的忏悔[2013-08-23]谢通祥律师:一名死刑毒贩临刑前的忏悔 法制网记者吴亚东 通讯员强振超 忏悔时间:2013年8月22日8时 地点: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案情回放 2012年6月6日,湖北省荆州市人蔡某驾驶租借来的轿车从福州至广东省陆丰市与毒贩见面,以每克18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一袋约1000克的冰毒,同时接受毒贩约72克新型冰毒的馈赠,并帮助毒贩携带两袋冰毒藏放在轿车的后备厢内。 当晚20时,蔡某载着毒品冰毒返回福州,行至秀宅高速出口收费站时被福州警方查获,当场缴取冰毒甲基苯丙胺3065克。同年6月7日福州警方将其刑拘至福州市第二看守所,此间,经过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判处蔡某犯运输毒品罪死刑;福建省高院刑事裁定维持原判,2013年8月2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蔡某执行死刑。 刑前忏悔 8月22日上午,蔡某在警方的武装押解下步出羁押监室,走向生命的不归路。行刑前,蔡某面对看押自己441天的管教民警以及从湖北老家赶至见其最后一面的父母、妻子,道出了心中的无限忏悔。 据蔡某讲述,2006年,他来到了福州。因为空虚,也为了寻求刺激,他在一年后染上了毒瘾。自从吸食冰毒之后,蔡某就觉得钱不够用。开始时,女朋友把赚来的钱都给他购买冰毒,没多久,女友的私房钱很快也被蔡某花光。“为了吸毒,我能借的钱都借了一个遍,到了最后,只能以在福州做生意的名义向父母要钱,但是这又能维持多长呢?”蔡某说到这里,不自觉地紧握住手中父母与女儿的合照,止不住的泪水也滴落下来,打湿了照片。 2010年,蔡某回湖北老家结婚。为了让妻子和女儿能有个好的日子,再加上吸毒也需要钱,2012年,蔡某选择“博”一把,想通过贩毒捞一笔。没想到,这一博,竟斩断了自己32岁的生命。 “在管教民警的教育下,我从心底里认识到自己确实犯下了重罪。自从我被戴上死刑械具后,生活不方便,林管教经常找我聊天,字字句句都很真切。现在我很想痛改前非,给社会赎罪,但是这都已经成为奢望。唉,如果有来生,我一定做个好人。希望那些正在从事毒品犯罪的人们,赶快悬崖勒马,不要步我的后尘。”蔡某在一段时间的沉默后,向大家表达了对管教民警的感激和自己心底最真实的想法。 在接待室里,蔡某面对妻子,时儿默默泪眼相望,时儿号啕大哭。蔡某隔着铁栅栏紧握着妻子的手说:“今生无法与你再成为夫妻了,希望你赶快找个好人嫁了,千万不要再碰上我这样的人。无论你今后的生活怎么样,一定要保证女儿能念上书,一定要告诉她,不要追求什么荣华富贵,能够平平安安过日子就好。” 而面对自己的父母,蔡某此刻也许只有无尽的自责和后悔:“原谅儿子不孝,希望二老把孙女带大成人,绝不能像她的父亲那样,成为一个罪不可赦的坏人。爸!妈!做个好人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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