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北京死刑辩护律师/北京死刑复核律师/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律师/死刑复核时间/北京谢通祥律师/贩毒罪/诈骗罪/贪污罪/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受贿罪/北京死刑复核律师事务所/中国律师司法网
联系我们|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首页 首席律师 律师团队 经典案例 死刑复核 死刑辩护 民商公司法 土地管理法 法律文章 法律新闻  
 
 
死刑复核
 
首页 > 死刑复核
 
 
死刑复核




联系我们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六号楼111北京君树律师事务所

电 话:18601029888 免费律师咨询

QQ 号请添加为好友 436056579

邮 箱436056579@qq.com

 

秦皇岛女毒枭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复核裁定死刑[2014-01-12]

  北京死刑复核律师:央广网秦皇岛12月22日消息(记者孟晓光)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记者从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昨天上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裁定和执行死刑的命令,将犯有贩卖、运输毒品罪的被告人毛晓静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毛晓静,女,1976年生于黑龙江省伊春市,住在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法院审理查明,她从2010年9月到2011年4月底,共指使他人先后5次到四川省成都市购买毒品。2010年9月购买甲基苯丙胺500克,2011年1月购得甲基苯丙胺3500克、海洛因700克,而最多的一次是2011年2月中旬,她以人民币120万元的价格购得甲基苯丙胺6700克、海洛因700多克。这些毒品部分是通过物流公司运回河北省秦皇岛市贩卖。

  2011年4月18日至20日,她又指使他人到成都市以人民币60余万元的价格购得甲基苯丙胺2786.63克,通过物流公司将所购的这些毒品运回秦皇岛市的时候,在海港区某物流货站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在毒品缴获的5天后,也就是11年4月25日,她又准备安排孙某、侯某某携带人民币20万元再次前往成都市购买毒品的时候被抓获。随后,公安人员分别从她的住处,以及孙某、侯某某的住处查获部分甲基苯丙胺和海洛因等毒资。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毛晓静结伙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海洛因等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贩卖、运输毒品数量较大、社会危害重,毛晓静系共同犯罪中罪责最大的主犯,应依法惩处。遂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对被告人毛晓静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执行死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核定裁定和执行死刑的命令,昨天上午,罪犯毛晓静已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北京死刑复核律师:原标题为秦皇岛女毒枭被押赴刑场 执行死刑复核裁定死刑

 

[上一篇] 死刑复核程序应修改为审判程序下一篇:北京君树律师事务所简介典型案例
 

| 关于中国律师司法网 | 联系我们 | 加盟我们 | 网站声明 |

QQ咨询:请添加为好友 436056579   邮箱:436056579@qq.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京ICP备060594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