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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七年后再度召开死刑复核仍存问题[2014-02-19]北京死刑复核律师: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七年后再度召开死刑复核仍存问题 时隔7年之后,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10月14日在北京召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刑事案件审判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批示会议时仍然援引了总书记习近平的观点。 上一次会议还是在2006年。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告诉记者,历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的召开,都与最高法院院长的工作思路密切相关,“会议最重要的内容就是院长和主管副院长的工作报告”。 前5次工作会议的召开时间,从1963年第一次会议的半个月,到2006年第五次的短短3天,会议的内容其实大多都只有一项:讨论院长报告及其附件。 10月14日上午,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报告中称,“要坚持最高质量标准,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切实做好冤假错案预防纠正工作,匡扶社会正义”。 “冤假错案”是长期主题 除了1963年12月召开的第一次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主题为讨论最高人民法院草拟的《以阶级斗争为纲,依靠群众,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文件稿和三个附件。本报记者整理发现,其余历次会议主题,均与防范及纠正冤假错案,尤其是其中的死刑案件有关。 第二次全国刑事审判会议召开于“文革”结束的1978年10月,这次会议以揭批林彪、“四人帮”为纲。当时的最高法院院长江华在会议最后一天作报告时,开场就声明“我想主要讲一下平反纠正冤、假、错案的问题”。 而时任主管副院长的曾汉周在报告中也特别提及“坚持少捕少杀政策”,他要求“为了防止错杀,对判处死刑的罪犯,不管其是否提出上诉或申请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在审核时都要提审罪犯,切实核对犯罪事实”。而“罪犯在刑场喊冤,也应暂停执行”。 1981年11月9日,第三次全国刑事审判会议召开,这也是目前距上次会议间隔时间最短的一次。间隔时间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其间我国制定了刑法和刑诉法。这次会议主要总结了第二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以来的工作,检查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情况,布置今后的任务。 时任最高院副院长的曾汉周在作报告时,再次强调“必须严格控制死刑”,“凡是可杀可不杀的一定不要杀,杀了就是犯错误”。 1997年,第四次会议召开,这次会议同样与修法相关。其时,刑诉法刚刚修订,会议主要交流了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执行情况,并部署今后贯彻实施新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主要是工作经验的交流,比如曾经的‘疑罪从轻’、‘留有余地’的办案经验都是从会议上传达下去的”,清华大学教授张建伟说。一般而言,各省级法院、地市级中院以及基层法院,每年也都会举行刑事审判工作会议。 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于是都紧扣当时的刑事司法政策,一名参与报道了第四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的记者回忆,“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成为与会代表的共识”。 但在此次会议上,主管副院长刘家琛在作报告时再次提及死刑问题,当时,最高法院将死刑核准权下放到高级法院,其在报告中称“从总体上看,执行情况是好的”。也是在这份报告中,刘家琛提出“判处死刑把握不大的,要留有余地,防止错杀、冤杀”。 等到2006年第5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召开时,由于死刑冤假错案的增多,最高法院已确定收回死刑案件的复核权。时任最高法院院长的肖扬在报告中说,“刑事审判工作必须坚持遵循司法规律,既要依法惩罚犯罪,又要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他在报告中提到的“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必须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也成为其首席大法官任上最鲜明的标签。 再次会前座谈“冤假错案” “刑事业务会议在法院叫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检察院系统则为刑事检察工作会议,这类会议从基层法院一直到最高法院,基本每年都会召开,但大多以座谈会形式召开,以总结经验并部署工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说。 据本报记者了解,虽然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2006年以后一直没有召开,但每年最高法院都会举行一次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时间一般为5月。就2006年的座谈会与工作会议来说,其内容具有明显的关联。 在2006年5月举行的座谈会上,会议议题只有一项,即切实落实好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与死刑核准权上收相配合,肖扬在座谈会上强调,凡是应当开庭而没有开庭审理的死刑二审案件,上报最高法院核准的,最高法院一律不予收案。 今年的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于4月举行,名称也改为调研座谈会,最高法院副院长沈德咏要求,“一定要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随后,沈德咏在《人民法院报》发表了题为《我们应当如何防范冤假错案》的文章,这篇文章在网络上引起了巨大反响。 2013年周强就任最高法院院长后,密集的错案平反开始出现,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三庭负责人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称,“周院长很重视,发现一件,坚决纠正一件。” 在10月,两场关于防范及纠正刑事冤案的学术研讨会先后在北京举行,最高法院均有相关人员与会。其中一场研讨会上,最高院一名副院长更是参会发言。纠正了几起社会反响强烈的冤案的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作了主旨发言。 但两起死刑案件在当下引起舆论关注,与河北聂树斌案相关的王书金强奸杀人案宣判,令聂树斌是否平反不被看好。而9月,沈阳夏俊峰杀人案被执行死刑,最高法院随后公开了夏俊峰案的死刑复核决定书,这份复核决定早在今年4月24日就已作出,时间恰好为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的前一天。 知情人士介绍,此次全国审判工作会议,还包括对上次工作会议后上收至最高法院的死刑核准工作进行评估。“自从死刑核准上收后,死刑案件一直是最高院刑事司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清华大学教授张建伟说,“从两个证据规定的出台到刑诉法的修订,都体现了这一思路”。而早在今年5月,最高法院相关部门就已着手起草一份《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 北京死刑复核律师:但死刑复核仍存在一些问题,令对此工作安排在会议上留有讨论空间。我最近看了几份死刑复核决定书,发现其中包含一个共同的问题,即对辩方意见的说理不够,很多决定书读不出为什么要决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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