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北京死刑辩护律师/北京死刑复核律师/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律师/死刑复核时间/北京谢通祥律师/贩毒罪/诈骗罪/贪污罪/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受贿罪/北京死刑复核律师事务所/中国律师司法网
联系我们|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首页 首席律师 律师团队 经典案例 死刑复核 死刑辩护 民商公司法 土地管理法 法律文章 法律新闻  
 
 
法律新闻
 
首页 > 法律新闻
 
 
法律新闻




联系我们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六号楼111北京君树律师事务所

电 话:18601029888 免费律师咨询

QQ 号请添加为好友 436056579

邮 箱436056579@qq.com

 

最高法院报告:坚决支持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2013-11-01]

  最高法院报告:坚决支持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22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报告时说,要改进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强化法官的法律指引和告知义务,坚决支持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切实解决“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各地法院努力发挥人民陪审员社会阅历丰富、了解乡规民约、熟知社情民意的独特作用,积极促使当事人诉讼和解、服判息诉及自愿履行。很多法院在审理知识产权、海商海事和未成年人犯罪等特殊类型案件中,依法由法官与具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中各类专业人员的作用。

  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加强制度建设是保障。周强提出,各级法院将不断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要规范人民陪审员选取机制,认真落实“随机抽取”原则,注意克服“长期驻庭”和“编外法官”现象。要完善人民陪审员保障机制,认真落实误工补贴、交通补助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规定,努力调动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

 

[上一篇] 特邀监察员滥用职权构成犯罪将依法究责下一篇:北京君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谢修志典型案例
 

| 关于中国律师司法网 | 联系我们 | 加盟我们 | 网站声明 |

QQ咨询:请添加为好友 436056579   邮箱:436056579@qq.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京ICP备060594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