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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死刑辩护律师谢通祥:王书金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案件第三次开庭审理[2013-07-18]

 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上诉案第三次开庭审理

 
北京死刑复核、死刑辩护谢通祥律师点评:王书金案中凸显的问题在中国法制进程史是也是很难得一见的,一方面其承认的犯罪与法院认定的罪行不一致,另一方面他是唯一能够证明聂树彬清白的,在这种情况下就是考验我国司法机关能力的时候了,相信司法机关一定会秉公执法。
7月10日的赵国古都邯郸笼罩在阴雨之中,早晨8时,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门前聚集了不少的群众,河北省高级法院再次在这里开庭审理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上诉案。
 
 “现在继续开庭!”9时整,随着审判长宣布开庭,上诉人王书金被法警带入法庭。
 
  这已是河北省高院第三次在这里开庭审理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上诉案。
 
  2007年3月12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书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王书金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决定对王书金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此判决,王书金不服,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人王书金的上诉理由主要是:原判认定的三起故意杀人、强奸犯罪事实属自首,应从轻处罚;所供述的在石家庄市西郊强奸、杀人,是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属重大立功,应从轻处罚。
 
  半个月前的6月25日,第二次开庭审理该案过程中,在法庭调查王书金上诉提出关于构成重大立功的上诉理由中涉及石家庄西郊杀人事实部分时,辩护人提出对检察员当庭出示的证据需要做庭审准备工作,请求休庭。休庭后,辩护人、检察员分别就检察员当庭出示证据的原件进行了查阅。此次开庭,对此前检察员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成为核心。
 
  今天的法庭调查阶段,检察员依次出示了石家庄西郊杀人案现场勘查笔录、被害人尸体检验报告、几位证人证言、上诉人王书金的3份供述。
 
  由此,检方和辩方之间的激烈交锋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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